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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
青岛艺术学校卫生安全事件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发表时间:2015-10-01  访问次数:1096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我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总责任人(法人代表) :李建刚
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卫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和 教育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
3.明确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落实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卫生保健人员,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安全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10.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卫生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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