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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艺术学校交通安全(校车)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2-10-26  访问次数:729 

青岛艺术学校交通安全(校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养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2. 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3.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4. 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5. 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6. 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7. 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8. 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9.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10. 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11. 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机动车辆,按秩序进出校园,规范停车。

12. 确需租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13.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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