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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
青岛艺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2-10-26  访问次数:682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 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电源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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