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舞蹈、戏曲、杂技及新增专业的特殊专业需求教师。
二、引进方法:1、通过教育局、人事局到高校特招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2、吸收、引进专业团体特殊专业人员
三、引进条件:
特招人员条件:1.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学士以上学位。
2、系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个人专业条件好,专业成绩突出。
引进人员条件:1、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
3、曾获区(市)拔尖人员、综合荣誉称号或本专业国家级专业奖项
四、引进人员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手续的办理:个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研究同意后,报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局等相关部门审批。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