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育科研
教育科研
青岛艺术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2-03-30  访问次数:2730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034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课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整体优化学校课程结构,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使课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适应艺术生学习的实际要求;整合优秀教改成果,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形成具有艺术学校特色的教学方法;改革传统教学手段,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教学效果显著并具有辐射推广作用。

(一)通过精品课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课程精品化”意识,以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改促建,改建结合,重在提高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效率。

(二)加深教师对教材的理解和运用,促进教师对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探讨与实践,推动教师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加速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更多的“双师型”、专家型教师。

(三)每年向市教育局推荐优秀的精品课程参加评选,并力争在34年时间内,形成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骨干精品课程。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精品课程组织机构,加强行政领导和专业指导。根据《青岛艺术学校2011年—2013年发展规划》要求,由学校课程委员会全面负责精品课程的总体规划及审批、评定工作,并成立青岛艺术学校精品课建设实施小组,具体研究、建设学校精品课程。

学校课程委员会组成成员:

  长:李建刚

副组长:刘媛力          滕启太

  员:赵        王守暖          王宏伟

宋韦苇  张正勃      梁宝祥  章玉海  客座教授

各教研组长

精品课程实施小组组成成员:

  长:邹 

  员:王    王守暖                 

    张桂霞      常显青  傅宝辉  各教研组长

(二)精品课建设采取项目责任制,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员参与,人人都做精品课程的参与者。

(三)教务处为精品课程的牵头处室,由教科研室、督导室具体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项目申报、实施过程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并定期将我校优秀精品课程推荐到市教育局参评。

(四)各教研组为精品课程的开发、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和具体建设实施,每组至少开发一门精品课程,要求市学科带头人、市教研室学科中心组成员、省市教学能手、市青年优秀专业人才和教育硕士必须负责或参与一门精品课程建设。

(五)精品课建设负责人是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精品课建设的申报、实施方案的撰写、组织课程建设教师团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六)总务处负责精品课程的物质装备、硬件建设。

三、精品课程建设内涵

(一)课程内容。要围绕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紧密结合各学科(专业)和学生实际,对现有教材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增删和拓展,及时引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实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要按照职业岗位作业流程和职业能力要求重组教学内容,加强地方和校本课程特色化建设。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要改革教学方法,积极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项目教学等教学方法,及时总结“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案例。要优化教学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提高教学实效。要合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各类教学资源的作用,增强教学吸引力。

(三)课程环境与教学资源。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训设施环境或仿真的职业环境现代化建设,满足课程教学和提高实践能力的需要。加强校内网络建设,实现精品课程校内外共享。加强与课程配套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挂图、模型、录像等教学辅助资源建设,提升精品课程建设的内涵。

(四)课程评价。建立体现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评价标准,全面评价课程三维目标的达成效果。加强精品课程的过程管理,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突出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和企业评价相结合,增强课程评价的开放性。

(五)教师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教师加强职业教育课程理论和多媒体技术的学习,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提高教师参与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基础能力。要加强“双师型”和专家型教师团队建设,提高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要加强精品课程教学研究,提高教学实效。

四、精品课程建设过程

(一)申报。各教研组根据本专业特色,制订科学合理的精品课程建设方案,并填写《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方案》报教科研室,学校组织审核确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精品课建设项目一经确定,学校将与精品课程负责人签订协议,以保证精品课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份。

(二)实施过程。各精品课程实施团队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人力和技术支持,并于次年6月形成课程雏形,按照市教育局精品课程评审要求,完成并上交精品课建设中期报告。学校将聘请专家对精品课中期报告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精品课实施团队根据专家建议进行整改,于当年9月结束该精品课建设。

(三)验收与评审。每年9月份,各精品课程负责人应提交《精品课建设总结书》,并以网络方式呈现出精品课程成果。学校将根据《青岛艺术学校精品课程评价表》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精品课程,并将优秀成果报送市教育局,参加市级精品课评选。

五、奖励措施

制定精品课程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精品课程的评价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创新,精品课评价和奖励标准以《青岛艺术学校教学实践活动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一)被评为校级优秀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赋分。

(二)被评为市局级优秀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赋分,并给予一定的专项物质奖励和学术休假权,在评优、评先和晋职以及市级优质课、公开课选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对已立项精品课程,实行动态管理,可以以学期为单位修改精品课程名称,改变研究开发方向。但对未参与精品课程开发建设的组处室、或未经允许擅自放弃精品课程开发建设的组处室,将取消该团队的精品课再次申报和组室评先资格。

 

附件:青岛艺术学校精品课程评价表

 

 

 

 

 

二年三月一日

版权所有:青岛艺术学校 鲁ICP备案号37020020061652
招生热线:0532-82717535 0532-82738290
学校邮箱:jyjqdysxx@qd.shandong.cn
九水路校区地址:李沧区九水路176号
丹东路校区地址:市北区丹东路13号
技术支持:青岛教育培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