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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艺术学校二〇一六级艺术实验班(普通中专学籍)招生指南
发表时间:2016-04-26  访问次数:2799 

青岛艺术学校

二〇一六级艺术实验班(普通中专学籍)招生指南

2016年青岛艺术学校山东省招收艺术实验班,120人,单独录取,单独编班。入学注册普通中专学籍,开设课程、培养目标和普通高中一致。以学年为单位,根据学生意愿和学业成绩,选择是普通高中学籍还是普通中专学籍。

一、招生计划:  120

二、招生专业

音乐(含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教育3个方向)、美术绘画、播音与节目主持3个专业方向。

各专业根据报名人数和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三、报考条件

1.2016年山东省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基础发展性目标C等以上。

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热爱艺术。

四、报名及测试要求

1.凡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青岛艺术学校大连路校区(市北区大连路18号)招生办公室报名。

2.专业考试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填写报名登记表、注明注册学号并交近期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

3.考生根据本人条件,允许兼报两个专业,届时需分别参加不同专业的考试。

4.声乐专业方向的考生,可用伴奏带或CD

5.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五、测试程序

各专业考生必须根据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

六、测试内容

1.音乐专业:

1)声乐表演方向:初试:视唱练耳;复试:演唱自选声乐作品一首。

2)器乐表演方向(含西洋管弦乐及键盘乐器、中国民族乐器):初试:视唱练耳;复试: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3)音乐教育方向:初试:视唱练耳;复试:声乐、钢琴、舞蹈任选一项展示。

(视唱练耳考试范围:音组模唱、音程模唱、节奏模唱、视唱)

 

2.美术绘画(含绘画、动漫):面试、普通话、素描静物。

3.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初试:朗诵自选作品;复试:指定稿件播报及即兴说话、才艺展示。

七、录取办法

1.专业成绩满分为120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兼报专业者,由学校根据专业成绩较好的一项专业,发放专业合格证。

2.凡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中考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3.艺术实验班收费标准按青岛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实行免学费。如果是住宿生,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八、时间安排

1.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地点:514(星期六)515(星期日)专业测试。地点:青岛艺术学校大连路校区(市北区大连路18号)。

九、其他

1.咨询电话:0532---82717535  82738290

2.学校地址:大连路校区(市北区大连路18号)

3.学校网址:www.ysxx.qdedu.net 

4.乘车路线:可乘市内2、5、218、212、308、205等多条公交线路到承德路或黄台路站下车到达大连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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