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和专家委员会评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我校教师马献功、孟蓓蓓、袁文、房卫华、刘航宇、王凌波、魏雪、薛笑妍通过评审。根据规定,自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教育局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涉及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准确,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2楼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邮编:26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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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艺术学校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