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面向青岛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150人,可校内寄宿。招生计划如下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中职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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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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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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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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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与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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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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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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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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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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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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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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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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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代码
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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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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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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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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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高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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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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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与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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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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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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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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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填报
1.网上志愿填报。考生于5月23日(星期四)至25日(星期六)每天8:00至20:00,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并补充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2.志愿确认。5月26日(星期日)至27日(星期一)进行志愿确认。
3.志愿调整。7月10日(星期三)至12日(星期五)11点前,四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及高新区考生网上填报分数带志愿,各区市考生可进行志愿调整。
四、录取
根据所填报志愿分专业按照投档分数(语、数、英成绩+政策性加分)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培养模式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与我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五年贯通培养。前三年在青岛艺术学校就读,后两年原则上到青岛职教园区就读,由职教园区统一管理。
六、学籍学历及毕业证书
1.学籍注册。中职教育阶段、专科教育阶段学籍学历由我校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分别负责,入校由我校负责注册中专学籍,转段后注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大专学籍。
2.转专业及转学。学生原则上在被录取专业和学校完成学业,不能转专业及转学;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本专业或本校学习的,可以在省厅备案的高水平中职学校及优质特色学校举办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范围内申请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规定时间内转专业或转学。
3.转段测试。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三年结束后转入专科阶段学习前,由我校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联合组织转段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转入专科段学习,未参加转段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转段。
4.毕业证书。中职阶段结束并转段成功的学生在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办法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不再颁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毕业证书;转段不成功,达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要求的,由我校颁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开始第四年学习后退学的,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开具学业证明。
七、收费标准
前三年学生按规定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住宿费男生(6人间)500元/学期,女生(8人间)350元/学期;后两年按照高职院校核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根据当年物价核定标准收取。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2717535
监督电话:0532-82722797
学校网站:www.ysxx.qdedu.net
学校地址:李沧区九水路176号
青岛艺术学校
2024年4月